独立法条

公路水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二章 公路水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

第七条

交通运输部根据认定规则负责组织认定公路水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形成公路水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清单,及时将认定结果通知运营者,并通报国务院公安部门。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