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路水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运营者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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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