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路水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保障和监督
第二十九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网络安全工作不力、重大安全问题隐患久拖不改,或者存在重大网络安全风险、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运营者,约谈单位负责人,并加大网络安全监督检查力度。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保障和监督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网络安全工作不力、重大安全问题隐患久拖不改,或者存在重大网络安全风险、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运营者,约谈单位负责人,并加大网络安全监督检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