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路水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第三章 运营者责任义务

第十四条

运营者应当加强公路水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安全管理,应当采购依法通过检测认证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优先采购安全可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国家网络安全规定通过安全审查。 鼓励运营者从已通过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的云计算服务平台中采购云计算服务。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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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