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家用视听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需要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或者鉴定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置并被授权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者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鉴定组织单位,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或者鉴定。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家用视听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