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家用视听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修理者原因,使修理期超过30日的,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家用视听商品。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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