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受到处分的人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复核或者申诉。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