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 / 第八条独立法条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章 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制定和调整第八条对客户普遍使用、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银行基础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