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生效后,此前有关商业银行服务价格或收费的规定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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