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内部管理

第三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当设立统一的投诉电话、书面投诉联系方式等渠道,并在营业场所和网站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以便及时受理客户对服务价格的相关投诉。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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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