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商业银行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的各类服务。 本办法所称客户,是指商业银行的服务对象,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服务价格,是指商业银行提供服务时收取的费用。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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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