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第三章 市场调节价的制定和调整
第十五条
商业银行总行向有关部门报送的本机构服务价格工作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服务价格管理的组织架构和服务价格管理总体情况; (二)服务收费项目设置、调整情况和相应的收入变化情况; (三)免费服务项目设置情况、调整情况、相应的收入变化情况,在服务价格方面承担社会责任的情况; (四)服务项目的收入结构和评估情况; (五)服务价格的信息披露情况,包括信息公示的方式和渠道; (六)与服务价格相关的投诉数量、分类和处理情况; (七)对客户反馈意见的解释说明情况和意见采纳情况; (八)附表:本行服务的分类、具体项目、价格水平等情况; (九)与服务价格相关的其他情况。
- 制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