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 第五十九条独立法条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九条第六章 附 则第五十九条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可依据本办法,结合计划管理的实际需要对各类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基本程序做必要的补充,并报科技部综合计划部门备案。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