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七条

第五章 专家咨询

第五十七条

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应对专家咨询活动的重要内容进行记录存档,其主要内容包括咨询任务、内容、方式、程序、咨询专家意见使用方法和规则、咨询专家名单、咨询专家个人意见、综合分析结论、组织咨询活动的机构和人员、以及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等。

制定机关
科学技术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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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