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三条

第五章 专家咨询

第五十三条

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机构应向咨询专家提供与咨询工作相关的资料、信息和数据,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费用,对有关咨询内容和项目背景作必要的介绍与说明,还应当对咨询专家的具体意见负有保密责任。

制定机关
科学技术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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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