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 第五十一条独立法条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章 专家咨询第五十一条以下人员不宜作为咨询专家选聘: (一)与咨询对象有利益关系的人员; (二)咨询对象因正当理由而事先正式书面申请希望回避的人员; (三)在以往咨询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人员。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