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七条

第四章 项目验收

第四十七条

项目产生科技成果后,应当按照科学技术保密、科技成果登记、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科学技术奖励等有关规定和办法执行。

制定机关
科学技术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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