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 第四条独立法条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本办法主要适用于以中央财政投入为主的各类国家科技计划的项目立项、实施管理、项目验收和专家咨询等项目管理工作。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