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章 项目立项第二十六条合同或计划任务书由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核准后方能生效。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