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章 项目立项第二十四条对于执行结果可测的项目,合同中的研究和考核指标,必须量化;对于执行结果不可测项目,合同中的研究和考核指标,必须有准确含义的定性说明。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