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章 项目立项第二十三条根据国家科技计划的不同性质和目标,合同或计划任务书可增加有关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作为第三方,第三方有保证任务完成的责任和监督项目实施的权力。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