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二章 项目立项
第二十一条
项目的合同或计划任务书的文本由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统一设计和印制,由项目承担者依据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填写合同或计划任务书。经签约各方共同审核后,方可履行签订手续。
- 制定机关
- 科学技术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项目立项
项目的合同或计划任务书的文本由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统一设计和印制,由项目承担者依据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填写合同或计划任务书。经签约各方共同审核后,方可履行签订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