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二章 项目立项第十八条对符合评估条件的项目,应当依据《科技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