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第二章 项目立项

第十四条

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负责组织或委托有关机构进行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论证或评估工作。

制定机关
科学技术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