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第二章 项目立项

第十一条

项目建议书的内容和框架一般应包括: (一)立项的背景和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三)现有研究基础、特色和优势; (四)应用或产业化前景、科技发展或市场需求; (五)研究内容与预期目标; (六)研究方案、技术路线、组织方式与课题分解; (七)年度计划内容; (八)主要研究人员和单位简况及具备的条件; (九)经费预算; (十)有关上级单位或评估机构的意见。 除满足上述条件外,不同类型项目的建议书可有所侧重,或根据需要增加新的内容。

制定机关
科学技术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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