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终止强制许可请求的审查和决定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强制许可自动终止: (一)给予强制许可的决定规定的强制许可期限届满; (二)被给予强制许可的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终止或者被宣告无效。

制定机关
国家知识产权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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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第三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