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 第五十三条独立法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三条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企业,不得向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提供残次烟叶或者废弃的烟叶、烟末。不能回收利用的残次烟叶或者废弃的烟叶、烟末,应当予以销毁。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