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 第五十条独立法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条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的,经发证机关公告一个月后仍未办理手续的,由发证机关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