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

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办法的规定接受烟草专卖局的监督检查。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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