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使用

第三十三条

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经营的,因生产经营能力、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不予延续。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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