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章 审批与发放第二十四条依法作出不予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书面决定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