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章 申请与受理第十七条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不得从事烟草专卖品批发或者零售业务,不得以特许、吸纳加盟店及其他再投资等形式变相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业务。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