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第二章 申请与受理

第十六条

连锁经营企业在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应当由各个分店分别向所在地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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