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 第十条独立法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章 申请与受理第十条烟草专卖局应当根据申请人申请的不同事项确定申请类型,并要求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类型包括新办申请、延续申请、变更申请、停业申请、恢复营业申请、歇业申请等。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