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 第四十三条独立法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八章 附则第四十三条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医疗卫生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的规定和军队的相关规定执行。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