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责任报告单位或责任疫情报告人有瞒报、缓报、谎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情况时,应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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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