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第八条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八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财政部指定储备运营机构。储备运营机构负责中央储备糖的日常管理,储备运营业务与商业经营实行人员、实物、财务、账务管理严格分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行政指令,具体实施中央储备糖收储、销售、轮换、动用计划,按月报告计划落实情况、储备管理情况和有关统计报表,对中央储备糖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责。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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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