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四章 仓储管理

第二十条

承储企业要对中央储备糖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和挂牌明示,不同年份、不同品种应分垛码放,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质量合格和储存安全。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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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