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央储备糖,是指中央政府为实施市场调控、稳定市场预期、应对突发事件引发的市场异常波动而储备的食糖,包括原糖和白砂糖。 中央储备糖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挪用。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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