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第四章 仓储管理
第十九条
储备运营机构和承储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中央储备糖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严格仓储管理,加强质量安全管理。要加强中央储备糖经常性检查,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妥善处理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等方面问题,并由储备运营机构及时报告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中央储备糖出现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问题造成的损失,由储备运营机构先行赔偿,再向相关责任单位追偿。
- 制定机关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仓储管理
储备运营机构和承储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中央储备糖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严格仓储管理,加强质量安全管理。要加强中央储备糖经常性检查,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妥善处理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等方面问题,并由储备运营机构及时报告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中央储备糖出现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问题造成的损失,由储备运营机构先行赔偿,再向相关责任单位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