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四章 仓储管理第十八条储备运营机构和承储企业不得擅自变更中央储备糖储存库点,不得擅自串换中央储备糖品种,不得虚报中央储备糖数量,不得故意拖延中央储备糖出入库。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