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第三章 计划管理

第十五条

储备运营机构具体实施中央储备糖的收储、销售、轮换、动用计划,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监督指导。因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按时完成的,要及时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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