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第三章 计划管理
第十四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动用中央储备糖: (一)全国或部分地区食糖明显供不应求或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 (二)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需要动用中央储备糖的; (三)国务院认为需要动用中央储备糖的其他情形。
- 制定机关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计划管理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动用中央储备糖: (一)全国或部分地区食糖明显供不应求或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 (二)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需要动用中央储备糖的; (三)国务院认为需要动用中央储备糖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