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三章 计划管理

第十三条

中央储备糖的动用,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有关部门提出建议,经国务院批准后,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有关部门下达动用计划。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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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