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司法部关于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 / 第七条独立法条司法部关于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七条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应当根据合同规定和政府委托的权限进行活动,不得超越委托权限,也不得从事与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事务。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