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司法部关于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本规定所称的政府包括各级人民政府。 各级人民政府的各行政主管部门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