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司法部关于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 / 第一条独立法条司法部关于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条为适应政府法制建设的需要,加强对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结合律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