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三条

第三条

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制定和公布非食用物质名录。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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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