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管理规定》的通知 / 第三条独立法条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三条第三条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制定和公布非食用物质名录。制定机关市场监管总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