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二条

第二条

以保障食品安全和维护公众健康为宗旨,按照依法、科学、公开的原则制定非食用物质名录。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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