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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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